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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 服务计划实施细则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18〕3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创 新创业人才髙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委发〔201?〕27号)要求,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 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在推进沈阳振兴发展中的作 用,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坚持“...

2019-10-17

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实施细则

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18〕2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 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委发〔201?〕27号) 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创业人员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基地创业孵化的 平台作用,实现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特制定本细则。第二章补贴范围及标准第二条补贴范围:休学创业大学生、在读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全日制 高校毕业生在...

2019-10-17

沈阳市大中专学生创业场地补贴实施细则

沈阳市大中专学生创业场地补贴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18〕2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大中专学生创业工作,按照《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沈委发〔2017〕27号)精神,制定本细则。第二章补贴对象和条件第二条各类高中等学校毕业5年内未进人孵化基地(园区)首次在沈 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租赁场地的毕业生(含出国、出境 留学回国人...

2019-10-17

关于调整高校应届生落户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高校应届生落户政策的通知沈公社〔2017〕156号各分、县(市)局社区警务大队:按照《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为 吸引大学毕业生在沈就业创业,实行“零门槛”落户。具体要求如下:一、 落户条件应届(含择业期两年)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沈阳 生源的应届(含择业期两年)专科及中专学历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可以在 沈先落户后就业。二、 落户手续本人申请书,户口迁移证...

2019-10-17

关于沈阳市吸引人才就业创业 租房补贴的实施细则

关于沈阳市吸引人才就业创业租房补贴的实施细则   对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原籍非本市),其中博士在35周岁以下、硕 士在30周岁以下,首次在沈阳就业或自主创业,以及学士在25周岁以下, 首次在沈阳自主创业,在我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就业人员凭签订的劳 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创业人员凭营业执照、缴税证明等,给予租房 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月800元、硕士每月400元、学士每月200元, 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

2019-10-17

沈阳市“引博”工程实施办法

沈阳市“引博”工程实施办法沈人发〔2015〕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引博”工程是我市人才引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引 进我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的优秀博士(博士后)。为规范和推进“引博” 工程,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事 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实施“引博”工程,要坚持以下原则:(一) 党管人才原则: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进一...

2019-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