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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学工作评比通报办法(试行)

  • 2018.10.31
  • 政策法规

为进一步规范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基层办学单位的开放教育教学工作,依据“国家开放大学年度教学检查工作”的网上教学检查考核指标要求,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办学单位开放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辽电大教字〔201740号),省校决定建立辽宁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开放教育教学工作评比通报制度。现将各类教学工作的评比指标、赋分方法及通报制度通知如下:

一、网上教学工作评比

网上教学工作,是指各办学单位组织教师和学生开展基于“国开Moodle学习平台”的线上教学工作。

(一)评比指标

网上教学工作的评比指标,依据的是“国开学习网报表管理系统”的网检数据。评比时重点考核14个数据字段,详见表1

序号

数据字段

数据字段含义

1

学习网选课率

有选课学生总人数与在籍学生总人数的百分比

2

生师比

有选课学生总人数与注册教师总人数的百分比

3

上线学生比例

上线学生总人数与注册学生总人数的百分比

4

上线教师比例

上线教师总人数与注册教师总人数的百分比

5

网络课程班级辅导教师配置率

上线的网络课程中,配置了辅导教师的教学班占总教学班的比例

6

学生行为总数

学生在线行为总次数

7

学生在线天数

学生总在线天数

8

学生人均在线行为次数

学生行为频次总和与活跃学生总人数的百分比

9

学生人均上线天数

学生有多少个自然日在课程中有在线学习行为,反映学生在整个学习周期内的持续程度

10

教师行为总数

教师总在线行为次数

11

教师在线天数

教师总在线天数

12

教师人均在线行为次数

教师在线行为次数总和与上线教师总人数的百分比

13

教师人均上线天数

教师有多少个自然日在课程中有在线教学行为,反映教师在整个教学周期内的持续程度

14

学生贴回复率

教师回复学生帖子与全部学生贴总数的百分比

1  网上教学工作评比指标

(二)赋分方法

1.每个指标依据各办学单位的实际网检数据排名。

2.每个指标排序第一名赋分20,第二名赋分19,第三名赋分18……以此类推。

3.如遇数据相同,则按并列位序赋相同分数;后面则顺沿位序赋分。

4.依据14个网检数据的总分,确定各办学单位网上教学工作的最终排名。

(三)通报制度

1.各办学单位管理员可实时通过“国开学习网报表管理系统”查询所在单位的网上教学工作排名情况。

2.依据“国开学习网报表管理系统”的网检数据,省校将建立月通报制度,即学期开课后逐月向全省电大系统通报各办学单位的“网上教学工作”排名。

二、常规教学工作评比

常规教学工作,是指各办学单位线下组织完成的有关教学、学籍、考试的常规事务性教学工作。

(一)评比指标

常规教学工作的评比指标,依据的是教务处定期发布的单项教学工作通报结果。评比时重点考核8项指标,详见表2

序号

评比指标

评比依据

1

形考作业的完成情况

每学期抽查部分形考作业,按抽查结果排名

2

课程实践的完成情况

每学期抽查部分课程实践,按抽查结果排名

3

综合实践环节组织情况

每学期“综合实践环节组织情况通报”

4

毕业审核情况

按毕业(学位)申请情况及毕业审核截止日前未处理事项比例排名

5

毕业证差错率

因学生基本信息、照片等错误造成毕业证错误,按错误比排名

6

期末考试报考完成率

期末考试报考规定时间后(参加考试的)补报考数量排名

7

报考及试卷征订完成情况

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情况及漏报考比例排名

8

毕业审核成绩更动率

毕业审核相关的成绩更动数量与毕业生当学期成绩总数量之间的比率,按比率排名

2  常规教学工作评比指标

(二)赋分方法

1.每个指标依据各办学单位的实际完成情况排名。

2.每个指标排序第一名赋分20,第二名赋分19,第三名赋分18……以此类推。

3.每学期汇总8个指标的分数,依据总分确定各办学单位“常规教学工作”的最终排名。

(三)通报制度

1.由省校教务处相关科室定期发布8项评比指标完成情况的评比通报。

2.每学期期末汇总8个评比指标的评比结果,进行常规教学工作通报。

三、附加教学工作评比

附加教学工作,是指各办学单位因实际需要额外附加的其他教学工任务,包括承担省校教学任务、参与教学改革、免修免考(课程替代)、学位办理等工作。

(一)评比指标

附加教学工作的评比指标,主要依据的是教务处定期发布的相关教学工作通报结果来确定,评比时重点考核表3中的6项指标。附加教学工作的排名结果,将在年度教学工作评比时予以相应加分处理。

序号

评比指标

评比依据

1

承担省校专业教学团队教学任务情况

“专业教学团队学期考核结果”的合格率排名

2

参与教学改革情况

参与省校统一组织的教学改革试点项目的情况

3

免修免考(课程代替)审核通过率

报省校免修免考(课程替代)审核的通过率情况

4

学位材料上报情况

以上报学位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的质量排名

5

国开、省校各类教学活动的参与度

课程责任教师年度评优、教学成果评比、教学技能大赛、指导学生参加比赛等教学活动的参与度

6

基层办学单位自行开展的教学创新活动

基层办学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教学创新活动,形成可推广的教学成果

3  附加教学工作评比指标

(二)加分方法

各项评比指标每学期按照指标降序排列: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9分,第三名加8……以此类推;第十名以后加1分。

(三)通报制度

1.由省校教务处相关科室定期发布“附加教学工作”6个指标的评比结果。

2.每学期期末汇总6个指标的评比结果,确定各办学单位最终加分或扣分结果。

四、教学工作评比通报办法

(一)学期通报

综合各办学单位“网上教学工作”、“常规教学工作”和“附加教学工作”的学期评比结果,形成综合教学工作情况的学期排名,通报全省电大系统。

(二)年度评比

汇总各办学单位同一教学年度两个学期的评比通报结果,形成年度教学工作评比排名,对于位列前茅的办学单位,进行教学工作综合和单项表彰。

(三)其他事宜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2018年秋季全面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在省校教务处。

 

 

 党政办公室          20185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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